2019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3名)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可以按照体检要求进行体检时,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德行品行、是否具备胜任聘用岗位的工作能力素质,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1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2019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持有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五、报考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2019年毕业生”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及2019年尚处于就业择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2019年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9年9月1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9年9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4.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附表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报考时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的,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6.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户口本、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2019年9月10日)前。
7.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9月10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的,为1973年9月10日后出生。
8.报考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毕业生,需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岗位所需的执业证及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咨询、监督及投诉电话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咨询电话020-81894442,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监督、投诉电话:020-81383023。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指导、监督,联系电话:020-81939593。
附表:
1.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