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德昌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公告(18人)
(四)复检及递补
因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怀孕考生孕期结束后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政审,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因政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至少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壹万元。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5年就辞聘的,三年内不得再公开招聘到德昌县各事业单位。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政审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0834-5202875
德昌县人社局0834-5202717、0834-5202716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0834-5202859
附件:
1、应试人员考试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