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兴海县招聘高中及中小学政府临聘教师的公告(15人)
兴海县公开招聘高中及中小学政府临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教师不足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政府临聘高中及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高中教师:共招聘5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双语),化学1名(双语),历史1名(双语)。
2.中小学教师:共招聘10名,其中县第二民族寄宿制小学4名(音乐1名、美术1名、语文1名、数学1名),县第二民族中学1名(语文),县中学2名(语文1名、物理1名),中铁乡寄宿制小学2名(藏文1名,数学1名),温泉乡寄宿制小学1名(藏文)。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
高中教师面向全省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退休高中教师优先招聘;
中小学教师面向全州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退休中小学教师优先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岗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退休教师年龄60周岁以下。
(三)学历及资格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的,原则上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可放宽到大专,且具有相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高中教师的,原则上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初、高中教师资格证。
3.报考双语的考生必须懂藏汉两种语言和文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9月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海县教育局教研室。
3.报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兴海县高中及中小学临聘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信息要求真实、有效。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管理
聘用政府临聘中小学、高中教师,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聘用期为1学年,聘用期间,高中教师工资待遇每月按3500元、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统一发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连生
联系电话:0974—8582133(座机)
18935643330(手机)
兴海县教育局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