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尖扎县教育局公开特聘编外教师公告
尖扎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特聘编外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特聘中小学编外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特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中,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二、特聘计划
(一)高中阶段数学教师10名。(其中,尖扎县民族中学5名,尖扎县第二民族中学5名)
(二)民族小学汉语文教师20名。根据全县各民族小学汉语文教师需求情况分配。
三、应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户籍不限;
3、应聘教师必须具备与应聘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应与特聘岗位相符,具备岗位所需的实际专业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符合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5、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高中数学教师的需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6、应聘高中数学教师的,优先考虑已退休高中数学教师,在试用期内教学效果明显的,签订正式合同,增加工资待遇。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临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临聘由尖扎县教育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尖扎县教育局教研室(县党政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973-8732877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聘数学高中教师人员需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信息资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审核
工作人员对应聘报名人员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凡提交虚假资料和证明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其他人员经资料审核未达到应聘条件的当场劝退。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及内容:面试采取备课、说课、答辩三个方式进行。应聘者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课题签,并按规定时间准备说课内容,其中备课限时30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总成绩的合成:面试总成绩=说课×50%+备课×25%+答辩×25% (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
4、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学科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务组5人,每个考务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考务工作。
5、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分岗位依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末位考生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各岗位说课成绩由高到低、师范类毕业生、有教学工作经验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果以上项目均相同,由县教育局高中教师临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相关待遇
(一)编外聘用,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聘用教师每三年与聘用学校签订一次合同。
(二)编外聘用教师实行月薪制。高中数学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底薪5000元+绩效+奖金发放;民族小学汉语文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底薪3000元+绩效+奖金发放,工资底薪每年按12个月发放。
(三)住宿。由聘用学校提供单人宿舍。
六、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再次审核本人相关证明资料。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聘用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根据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八、相关事项
1、请报名人员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2、凡报名审核通过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特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需缴纳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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