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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临沂郯城县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0人)

2019-08-30 11:30  |  郯城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临沂郯城县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至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郯城县北环路33号郯城县公安局103办公室。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公安基础知识等。咨询电话:0539-61532890539-6107977。更多最新山东招警信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v.huatu.com)。

  为进一步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秩序,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感,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本次补充招聘勤务辅警50名,按劳务派遣形式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郯城县公安局2019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的男性青年;

  (四)具有郯城县常住户口;

  (五)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纹身及精神、心理疾病,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5公斤,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具有排爆、狙击、训犬、驾驶、计算机、无人机操作等专业特长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录取;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吸毒史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县局在职辅警;

  9、其它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体检、毒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经目测合格进行个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至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郯城县北环路33号郯城县公安局1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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