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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南通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39人)

2019-09-02 09:29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可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及后续安排,将通过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监察室、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13-85606905

  监督电话:0513-85306125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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