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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日照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70人)

2019-09-02 19:13  |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05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莒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一) 考察

  由莒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须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06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莒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应聘莒县人民医院、莒县中医医院、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莒县精神康复医院等公立医院岗位的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离等事宜。

  07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查询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6206013 0633-6201878

  附件:

  1、2019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9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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