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株洲炎陵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人公告
六、考试及资格审查
已打印准考证人员均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
⑴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资格复核
⑴资格复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
⑵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
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⑴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炎帝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⑵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成绩合成
⑴笔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⑵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炎帝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⑶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⑴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⑵体检在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务期要求的岗位,服务期不得少于规定的年限,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附表三
监督电话: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2019年度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