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滨州滨城区卫生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名)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考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岗位名称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滨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同一岗位按照程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公示合格人员由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九、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8330105
滨城区卫生健康局 0543-3336376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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