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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晋中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20人)

2019-09-04 09:57  |  互联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医改办等五部门《山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晋卫人发[2018]10号)要求,现将2019年晋中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晋中市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20名,其中:榆社县16名、和顺县1名、昔阳县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自愿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岗全科医生岗位工作;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特殊情况含执业助理医师,详见附件1);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 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及以上。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如应聘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9月4日)。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地点:有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指定地点(见附件1)。

  要求:每位应聘者只能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2、资格审核。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医师执业资格证、单位介绍信或合同、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退休医师除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毕业证(附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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