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州直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优化自治州州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集聚爱国爱疆奉献博州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博州党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自治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市)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县(市)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管理岗八级或专业技术职务八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可报名参加事业单位职位的选调;符合调任规定及资格条件的科级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可报名科级领导职位的选调。
州外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符合选调岗位要求。
4.报名人员现任职务职级须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范围。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含试用期)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满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期限或对公务员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通过公开选调、公开选拔等竞争性选拔方式任职未满3年的。
6.报名者不得报考与选调机关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政审、面谈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9日在博州赛里木湖网-博尔塔拉党建网(www.bzdjw.com)和“博州党建”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16日。
2.报名地点: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州直综合楼2号楼三楼3083室)。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或《2019年自治州州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和2019年自治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政审表》(以下简称《政审表》);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政审表》报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自治州各级各单位原则上不得限制干部报考。
(2)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政审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政审
1.时间:2019年9月17日-22日。
2.政审方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根据干部平时表现作出政审结论性意见。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和政审通过后,根据本人提供的《政审表》、相关证明材料,由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审查核实确定其得分项,所有得分项累积即为政审成绩。政审加分主要有以下内容:
基层工作年限:每在县(市)直机关(单位)工作满1年加1分、每在乡镇(场)、街道(社区)工作满1年加2分;
学历:研究生毕业(具有学历证书)、“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分别加5分、3分;
年度考核:参加工作以来每评定1个优秀等次加5分;
表彰奖励:年度获县(市)、地(州)、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含国家部委)、国家级表彰奖励分别加2分、4分、6分、8分,同时表彰的按高分核算,不累积。
(四)面谈考察
1.时间:2019年9月24日-30日。
2.面谈考察比例及方式:此次选调不设笔试环节。面谈考察人选按照政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谈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职位,选调机关经与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选调职位,取消该职位或纳入调剂职位。
面谈考察由选调机关负责。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集体面谈等方法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突出政治素质考察,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干部档案。
面谈考察环节产生的空缺职位,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商选调单位及考察合格的未入选人员,按照政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次匹配岗位,促进选调工作取得实效。
(五)确定人选、公示
1.时间:2019年10月1日-12日。
2.确定拟选调人员。由选调机关党委(党组)综合政审、面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为保证选调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3.公示。由各选调机关单位分别在本机关单位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经审批各选调机关单位到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909-2318820、2318501
监督电话:0909-2318453
附件:
2. 2019年自治州州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4.2019年自治州州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