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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贵州福泉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10人)

2019-09-12 11:25  |  福泉市人民政府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为加强福泉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福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福泉市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福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福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福泉市2019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福泉市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福泉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福泉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9月17日累计在福泉市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9月17日在福泉市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毕业后应征入伍的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福泉市的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6.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分别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的不限专业职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9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截止2019年9月17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9年9月1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福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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