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东海县卫健委招聘卫技人员公告(40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政府网“新闻频道”栏目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W01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W02-W25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65431。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212535。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