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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9名)

2019-09-13 11:57  |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笔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个科目的满分为150分,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五)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综合应用能力÷1.5)×50%+政策加分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项目人员”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面试与相关要求

  面试前5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通过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面试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前,应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三)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四)应聘“蒙汉兼通”岗位,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五)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因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可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六)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可邀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执行。

  十、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1-6628320(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二)考务咨询电话: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三)监督电话:0471-6628500(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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