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冠县大队招聘派遣工作人员公告(40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5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冠县建设路富华苑院内(东门向西80米路北)
3、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纸质表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报名费70元。
(二)政审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用工单位参照公告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三)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交警业务相关知识。考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能力及普通话水平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主要检查应聘者的身体是否健康,是否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或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公示
通过招聘程序的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新招聘人员与冠县光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冠县大队辅助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及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冠县大队辅助工作。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保障与待遇
工作人员受聘期间按照包干经费3.8万元/年执行;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作服装及其他必要装备、工会福利、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待遇。
工作人员由用工单位直接指挥管理,协助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冠县大队民警开展日常事务,不参加公安辅警改革,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七、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各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报名应聘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冠县光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06355908郭经理
冠县光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