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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省邵东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62名)

2019-09-18 17:50  |  邵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实际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个别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7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楼42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科目分别根据选调机关和职位要求,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所有职位按考试要求分为A、B、C、D四类,除D类职位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A类职位加试综合文字表达能力测试;B类职位加试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测试;C类职位加试公安初级执法业务水平和森林法知识测试。

  笔试试题每科总分为100分,其中A、B、C三类职位笔试成绩分别按照公共科目占30%、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占70%的比例折算合成。笔试场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入围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面试(试教)。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试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教)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再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教)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若参加某职位面试(试教)实际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时,该职位考生面试(试教)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本组考官面试全部职位实际参加面试(试教)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试教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课堂教学水平和能力。面试(试教)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面试(试教)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试教)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分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全日制学历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和公安机关毒品检测项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调动与任职

  将考察情况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以及公务员转任和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规定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或未明确事项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2019年邵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x

  2.邵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中 共 邵 东 县 委 组 织 部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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