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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23人)

2019-09-20 14:05  |  灯塔 烟台智慧党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3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至9月26日16:00,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更多最新事业单位选调信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v.huatu.com)。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2019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经费由烟台市级财政负担的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的烟台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的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派出机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的烟台市各县市区及以下财政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的市直机关(单位)派出机构所属财政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市属事业单位派出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除选调生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满足5年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要求。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除岗位另有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干部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以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选聘岗位、选聘计划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9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拨打《岗位表》中咨询电话向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9:00至9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

  灯塔-烟台智慧党建

  网址:http://www.ytdangjian.gov.cn

  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栏,进入2019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分辨率295*413)。该照片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属于报考范围并符合报考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9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2019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不得更改。本人在《推荐表》签字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级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3.扫描发送《推荐表》。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26日16:00前将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级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盖章的《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2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资格一经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报考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岗位,报选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选聘岗位,报选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后,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选聘计划。报考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9月24日14:00至9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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