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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西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告(55)

2019-09-23 14:45  |  湘西党建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资格复审

  州直遴选(选调)单位对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州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抽查,并公布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各职位推荐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决定取消的遴选(选调)职位报考人员可于9月30日在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采取“笔试”或“笔试+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17日至18日,在州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考生。

  五、面试

  采取“面试”或“面试+实践操作”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州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试”或“面试+实践操作”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者参加面试环节;采取“笔试+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的1:3比例,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环节。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考生。

  需进行体能测试的岗位,要在面试前完成体能测试。

  六、实践操作

  采取“面试+实践操作”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的1:3比例,其报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实践操作环节。

  七、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采取“笔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

  2.采取“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3.采取“笔试+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4.采取“面试+实践操作”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操作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察

  实行差额考察,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时,重点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考察结果及拟遴选(选调)理由需报州委组织部审定后方可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对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中央2016年底修订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如有拟遴选(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州委组织部报告。递补必须从同一职位考察合格的对象中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十、公示

  在湘西党建网、湘西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州人社局网站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报州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743—8239864(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743—8561754(州委编办督查科)

  0743—8713162(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

  0743—8222104(州人事考试院)

  十二、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2.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和遴选(选调)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附件下载:

  1.2019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9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9年县市(区)推荐优秀人员报考州直单位 汇总表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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