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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崇州市“蓉漂”人才荟赴华中科技大学考核招聘50名事业单位人员

2019-09-25 09:08  |  广西人事考试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崇州市人社局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主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指定单位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符合《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崇州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开展“品质崇州·英才汇聚”行动计划》(崇委办〔2018〕30号)等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须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及以上,在此期间不得办理调动等手续。

  十、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2272271(崇州市监察委员会)。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教育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82313239、028-82313245(崇州市教育局)

 

  附件:1.附件1:崇州市教育局2019年“蓉漂”人才荟赴华中科技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附件2:崇州市教育局2019年“‘蓉漂’人才荟”赴华中科技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市教育局

  2019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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