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昌吉市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简章(400人)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400名,其中:男性350名、女性5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男性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25日至2001年9月25日期间出生),复转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9月25日至2001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3、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女性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工作,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4/标准对数视力4.6)、皮肤裸露部位有明显胎记、色痣的;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劝退、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以及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起,额满为止(早上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前往报名点填报《昌吉市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全日制本科提供)、退役证(退役士兵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交车40路、54路、1路、4路环线市劳动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