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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急救中心招聘院前急救医师公告(60人)

2019-09-25 16:27  |  天津卫生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④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或复印件)或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成绩单;

  3、考核

  考核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与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及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单位本次招聘岗位的人员不予聘用。

  6、公示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急救中心人事科  022-24321200

  报名技术咨询:北方人力资源网   022-2314008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急救中心第五批次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计划表

  天津市急救中心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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