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吕梁石楼县道路交通辅警及城建协管员招聘公告(50人)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体能测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总分100分。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剩余名额按岗位分别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道路交通辅警岗位按计划聘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城建协管员岗位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因取消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可以递补达到上述规定的资格复审名额。
(六)体能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工作需要,要对道路交通辅警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城建协管员岗位不进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设定达标标准:
男子:10米×4往返跑≤15″,1000米≤5′,纵跳摸高≥260厘米。
2、城建协管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参加体检的人选。道路交通辅警岗位体能测试达标者,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体能测试达标者不达应招聘名额,则按笔试成绩顺序递补进行体能测试,直至取足名额为止。以后各环节(包括体检、考核、公示、录聘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逐项体检完毕,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录聘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日无异议,签订劳动试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解除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制工资,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试用期满后,实行“三年一签”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三险一金”。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个人档案由人社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本人同意可续签合同。因政策因素、考核不合格超过两次或本人不同意时,合同自动解除。
六、其他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石楼县公开招聘道路交通辅警及城建协管员领导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