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咸宁通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教师招23人)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40%+面试成绩×60%;其中“三项目”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40%+面试成绩×60%。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
2.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
4.面试成绩高的;
5.学历层次高的。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两个月内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单位因工作需要,报经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均为七个工作日。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同时,还享受如下待遇:
1.住房补助。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具有博士学历、正高级职称(执业资格)的,按购房款的30%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执业资格)、高级技师,按购房款的2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全日制本科生住房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公租房或由用人单位安置给予一定的租房补助。
2.生活补助。博士、正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35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其他待遇。本次引进的人才作为全县后备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对于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对符合公务员调任及聘任制公务员有关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程序选调到党政机关任职或选聘为机关公务员。引进人才在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子女转入我县学校就读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本地学校就读。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七、工作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业务咨询电话:0715—4322303
监督举报电话:0715—4513380
附件:1.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中共通城县委组织部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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