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市公安局警务辅助招聘公告(56名)
2019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警务辅助56人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若干名,安排至下属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文职辅警8名,勤务辅警4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纪律观念强;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明确的要求为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部位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男性纵跳摸高265厘米、女性纵跳摸高230厘米及以上;双眼矫正后视力4.8以上。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详见附件)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和曾在服役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退伍军人及条件艰苦岗位急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其应承诺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否则不予续聘。(详见附件)
3.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可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体能测试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