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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72名)

2019-09-30 09:53  |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满足医院用人需求,优化医院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2019年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护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0月8日(含10月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其它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1、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2、工资待遇比照在编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沈阳市标准,奖励性绩效按照医院标准执行。

  3、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博士研究生可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1)在职称聘任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条件享受晋升和岗位聘任。对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录用后可直接聘用中级职称岗位。

  (2)享受沈阳市人才引进政策,可采取考核方式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3)有特殊业绩者医院可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

  (4)优先选派到国内、国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四、信息发布

  在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卫健委、中国沈阳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医学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 10月8日8时—2019年 10 月14日16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 10 月 8 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syyxyfs/leader.html#/inde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由报考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查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改报。10月14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10月15日中午12时前可以改报。自10月15日12时起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终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

  卫生类专业岗位须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无关。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毕业论文。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七年制不要求),护理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有护士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可以先网上报名,但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合格证明材料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信息表。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卫健委和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七西路五号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24-85715559

  纪检监督电话:024-85715234

  诚挚欢迎优秀毕业生来院工作学习、共谋发展 !

  附:《2019年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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