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详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utuo.gov.cn/art/2019/9/29/art_1512151_38597867.html)。
(二)http://qssy.zjks.com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五)要求浙江户籍的以2019年10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如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九)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9年10月1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十)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10月21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21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10月21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10月22日9:00-10月24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