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4工作人员公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3日-10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0月19日9:00-10月22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每人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专设残疾人岗位的人员,免收考务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期嘉兴市(含五县两区)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笔试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内书写作答,在题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无效,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部分岗位按1:5比例确定,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笔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中,注明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的,面试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市属医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