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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4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08 15:19  |  华图在线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为满足嘉兴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规定,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3年10月13日至2001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和专设面向退役军人岗位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下半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于10月8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j.jiaxing.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

  其中,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部分专设招聘岗位有户籍(户口)限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其他岗位均无户籍(户口)限制。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

  (五)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19年10月13日。

  (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七)专设面向嘉兴市辅警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我市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直接使用的,与公安机关或者第三方签订用工合同,协助公安民警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膳食、保洁以及治安志愿服务除外)、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且连续在我市从事公安辅警工作2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目前仍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八)专设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嘉兴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19年10月13日户口在嘉兴市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报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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