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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9-10-08 17:00  |  华图在线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为满足秀洲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规定,经研究,同意秀洲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3年10月13日至2001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和专设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秀洲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于10月8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

  该网站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嘉兴市(含五县两区)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三)部分专设招聘岗位有户籍(户口)限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其他岗位均无户籍(户口)限制。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

  (五)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19年10月13日。

  (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七)专设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为:秀洲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嘉北街道、塘汇街道)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秀洲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嘉北街道、塘汇街道)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为:秀洲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嘉北街道、塘汇街道)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秀洲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嘉北街道、塘汇街道)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即2016年10月13日以后离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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