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人公告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在2019年11月下旬通过安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安吉人社发布”获取相关信息。
四、部分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后,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岗位和县文化馆声乐表演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的分值、具体程序、测试内容为:
(一)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岗位
1.测试内容:
(1)按提供的新闻素材,写一篇400字以内的消息稿(占专业技能测试分值40%)。
(2)按提供的新闻素材和消息稿,写一篇200字以内的评论稿(占专业技能测试分值20%)。
(3)运用新媒体表现手法,将消息稿改写为一篇微信公众号的推送稿件(占专业技能测试分值40%)。
2.测试分值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后,按照笔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50%合成面试前成绩。
(二)县文化馆声乐表演岗位
1.测试内容:
(1)试唱:现场演唱指定单声部旋律一首(简谱或五线谱)(占专业技能测试分值20%);
(2)演唱:表演自选曲目一首(民族、美声、通俗或流行),音乐伴奏自行准备,伴奏播放准备U盘,不得使用手机等具备通讯功能的播放设备。准备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占专业技能测试分值40%);
(3)创作:现场为指定歌词谱曲并演唱(占专业技能测试分值40%)。
2.测试分值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后,按照笔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50%合成面试前成绩。
五、资格复审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岗位和县文化馆声乐表演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后折算的面试前成绩,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按照加分后成绩,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2019年11月30日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含3个题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岗位和县文化馆声乐表演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20%合成考生的最后总成绩。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40%和面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本乡镇(街道)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
九、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提供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所有招聘信息以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为准。
(四)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安吉人社发布”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和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联系电话:0572-5123462),请应聘人员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