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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75人公告

2019-10-09 10:40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证明(按附件4模板开具)、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按附件5模板开具)、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中明确了专修方向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7)应聘辅导员工作岗位的,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党龄)、工作职务、工作年限等,学生干部经历按附件6模板开具;

  (8)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经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为职业能力测试。其中专任教师岗位职业能力测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提前所指定的教学内容,同一岗位为同一内容。非专任教师岗职业能力测试为两套试题(其中辅导员岗为一套试题,非辅导员岗为一套试题)。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合格。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单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最终成绩。

  (3)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合格者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名单,也可以在报名系统查询。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费用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后,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7395970(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83986463(纪检监察审计室)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7

  附件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x

  6.附件证明模板(针对辅导员岗).doc

  附件7.考生查分登记表.doc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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