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公告(30人)
尖草坪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35;
万柏林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45;
晋源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55;
清徐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65;
古交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85;
阳曲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76;
娄烦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96。
(三)组织考试(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综合考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军队有关法规、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等。考务工作由警备区总体负责,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协助下,组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评由警备区组织实施。笔试、综合考评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确定后应及时通知应聘者本人。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50%)和军事法规常识(占比50%,主要参考书籍: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和国防动员法),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0: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2、资格复审。在太原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的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对笔试成绩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需带的证件有:《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报名登记表》(附表二,可提前在网上下载打印)、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正面照片3张。
复审时间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入围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环节。
3、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特殊要求是不得有纹身。复审合格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补录,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综合考评。主要是对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学历、立功、入党、参军经历、在人武部工作年限、军事基本技能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按照《综合考评量化赋分标准》执行,形成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依据笔试和综合考评按权重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考评成绩×4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排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政治考察对象。综合考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治考核人选。政治考核,由人武部负责组织实施,警备区会同市人社局进行督查指导。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展开政治考核,调阅应聘人员档案,必要时要到应聘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基层人武部和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据实写出政治考核材料。
政治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随后依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时间另行通知)
经考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太原人事考试网等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由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填写建议聘用意见(附件四),报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批。招聘的职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由人武部根据审批情况,到当地人社部门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审批学徒期工资待遇,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纳入人武部职工队伍管理,从2020年1月起发放工资。人武部统一为职工发放制式服装,职工的政治待遇以及休假、生育、托幼、伤残、牺牲、病故等待遇,按国家和军队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部门监督,警备区纪委派人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条令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351—4662026。
本公告由太原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同时随时关注网上各类信息发布。
附件: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报名登记表.docx
2、《综合考评量化赋分标准》
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职工公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综合考评量化赋分标准
项 目 |
类 别 |
分值 |
备 注 |
学历情况 |
大学专科 |
1 |
|
大学本科 |
2 |
|
|
研究生 |
3 |
|
|
立功情况 |
三等功 |
2 |
立功次数不累加。 |
入党情况 |
党员 |
1 |
|
参军经历、人武学校毕业 |
退役士兵 人武学校毕业学员 |
2 |
|
在人武部工作年限 |
每工作一年 |
8 |
最高不超过80分 |
优抚优待 |
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家属子女、军烈属子女 |
5 |
|
军事基本技能 |
3公里 |
1-3 |
合格计1分,最多不超过3分,具体成绩以现场考评为准。 |
俯卧撑 |
1-3 |
||
仰卧起坐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