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温岭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定向公开招聘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温残联〔2017〕41号)等有关规定,温岭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坞根镇幼儿园)决定面向残疾人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温岭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坞根镇幼儿园)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定向公开招聘残疾人1人。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或温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4.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四级,具备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正常进行交流、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教育信息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3.温岭市残疾人联合会网
(http://www.wlcl.cn/)
其中,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19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地点为: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568号温岭市残疾人联合会四楼党员活动室。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再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将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地点: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568号温岭市残疾人联合会四楼党员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