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山东省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
六、培养管理
1、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定向选调职位新录用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在省、市级机关工作;常规选调职位新录用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在县(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工作,其中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可安排到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设区市市直部门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
2、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暂不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先统一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省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录用后安排到村任职1年,之后分别安排到乡镇(街道)和对口的县(市、区)直部门挂职班子成员半年。市级及以下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录用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到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对省、市直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乡镇录用的选调生,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基层锻炼2年期满后,对基层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跟踪管理和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定向选调生锻炼期满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表现优秀的常规选调生,可有计划地交流到上级机关任职挂职。
七、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
“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报名网站,考生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通知要求,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报名期间,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本公告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2、2-1:山东省2020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定向)
2-2:山东省2020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常规-县直)
2-3:山东省2020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常规-乡镇)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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