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阳泉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
(三)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案由区人社局制定。
用人单位应对相关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四)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并进行人才素质测评。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人才素质测评,重点检测其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取向并出具评价报告,作为其上岗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培训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城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拟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2151987、2561970。
本公告由阳泉市城区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