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阳泉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2人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验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后实施。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对相关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实守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培训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平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和岗位聘用,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七、待遇
新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6161278、6188696
本公告由2019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3-6188331、6188097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2019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2019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