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日照五莲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60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在五莲县内公办幼儿园或登记注册民办幼儿园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编制外教师报考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8:30—10月20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18日11:00—10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wulian.gov.cn(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组次。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8日11:00—10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11月1日11:30—11月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9年五莲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和《2019年五莲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用)。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参加网上报名,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报名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0月21日上午12: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和减免手续。具体审核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即被取消资格。招聘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主管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县内公办幼儿园或登记注册民办幼儿园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编制外教师应聘的,还需提供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法规)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才艺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才艺展示自定一项内容,除钢琴外所用器具自备,需使用伴奏音乐者自备,并自带播放器(不准使用手机当播放器),时间不超过6分钟。
试讲内容为现行幼儿园教材。试讲共38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每场才艺展示和试讲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才艺展示和试讲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单。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才艺展示成绩占30%、试讲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才艺展示和试讲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列前,若试讲成绩也相同,以才艺展示成绩高者列前。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须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组次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