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公告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新昌县调腔保护传承发展中心岗位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占70%、笔试总成绩占3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评成绩×70%+两科笔试总成绩÷2×30%);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两科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所注册的信息、在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注册报名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借用管理办法》(新委组〔2017〕106号)规定:县外新录用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县外。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对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范围、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本次招聘所需的专业目录请参考《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0575-86023821
附件2: 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