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枣庄市选拔录用选调生57名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经研究,开展2020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一)选调范围
1、定向选调范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1所国内知名高校和2020年QS排名前100高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2、常规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定向选调职位或常规选调职位。(报考手册可登陆党建灯塔在线查询)
(二)选调数量
全市共计划选调57名,其中定向选调16名,常规选调41名(其中县直1名、镇<街>40名)。(详情见下方图片)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备比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202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截至2019年10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10月31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
(四)定向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考定向选调职位或常规选调职位: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11月4日);②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③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其他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须是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11月4日),只能报考常规选调职位。
(五)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独立学院不列入定向选调范围。
(七)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11、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