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邛崃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0人)
邛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邛崃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邛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四、报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9年11月4日09:00至11月14日17:00。
网上缴费:2019年11月4日09:00至11月15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9年12月5日至12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详见附件)等信息。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完成报名。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务必在“个人简历”栏填写学习及工作简历;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获奖情况等;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