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2019年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内乡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其中内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他均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19年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本科以下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市大学生村干部或我市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我市服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已享受安置政策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外。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