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保定定兴县选聘高中教师公告(15人)
2019保定定兴县选聘高中教师15人公告
为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定兴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县政府批准、保定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招聘高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及人数
1.选聘学校:河北定兴中学、河北定兴第三中学(两所学校均为河北省示范性高中)。
2.选聘人数及专业。选聘15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4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
二、选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选聘采取试讲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见《定兴县2019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 身体健康,热爱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端正,行为规范,作风正派。
3. 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县生源优先聘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
5.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完不成选聘计划时,个别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二批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如仍完不成选聘计划,则调整选聘计划,将剩余指标用于选聘其他学科教师。
6.应聘者原则上具有高中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个别专业不具备教师资格者,录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届时不能取得者自动解聘。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在定兴县政府网站、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10月31日全天在公教楼C座401,11月1日全天在公教楼D座208)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具备者)、普通话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及报名表现场报名。通过审核者可不受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查人员比例限制均进入面试环节。审核后退还证书原件。
3、试讲:审核合格者即安排试讲。
时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试讲时间15分钟(考生备课14分钟),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程序的资格。
评委记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评委设7人(含主评委1人),评委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然后汇总其他评委所给成绩,除以有效分评委人数,得出考生成绩。
试讲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当面试分数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户籍或生源地为本县的,学历层次较高的,毕业时间较早的,出生时间较晚的。
4、体检
由学校及教体局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5、考核
由人社局、教体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严格审查其人事档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