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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廊坊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8人公告

2019-10-28 16:00  |  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19年河北省廊坊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市2019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更多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我市2019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廊坊市2019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至2001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2019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2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10月2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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