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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招聘政府雇员8人公告

2019-10-28 17:45  |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拟雇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雇用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雇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被雇用者为我县政府雇员,按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90%的工资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对拟雇用人员要求如下:

  1.拟雇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本人提出放弃,取消雇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2.被雇用者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雇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3.对不服从组织调剂安排的人员,一律不予雇用。

  4.本次公开招聘雇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考取国家公务员、全日制研究生及本县事业单位的除外),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雇用单位与个人在雇用合同中约定。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1-2255506)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新丰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xls

  2.新丰县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原文标题:2019年新丰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nfeng.gov.cn/xfgov/tzgg/20191028/8067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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