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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医学院及直属单位公开招聘20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31 15:06  |  齐齐哈尔医学院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http://v.huatu.com)

  一、学院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主页学院概览(http://www.qmu.edu.cn/xygk/list.ht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项的考生,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硕士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包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含)周岁以下,招聘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六)符合公开招聘计划中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10月31日9:00至12月9日11:00

  应聘者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qm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进行用户注册,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博士研究生不受此次报名时间限制,在本公告发布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需将个人详细简历及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yrsk@qmu.edu.cn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10月31日9:00至12月9日16:00

  在此期间,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蓝底、白底或红底)。

  3.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不达比例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学院人事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4.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用人单位。

  7.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12月13日9:00-16:00

  1.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一楼办公大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等)。

  3.应聘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12月15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发放)

  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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