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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嘉兴市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11人)

2019-10-31 16:51  |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采用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未参加考试人员和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为复核报名资格条件,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核查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未参加考试人员和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850525 82085794

  联 系 人:陈老师 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 82228947

  附件:2019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教育局
                         2019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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