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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鄂州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

2019-11-01 19:27  |  鄂州人社局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六、成绩权重

  (一)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合格人员自动进入考察。考察采取信函、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ez12333.cn)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鄂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限。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报市统计局备案。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ez12333.cn)和鄂州市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告,其解释权属鄂州市统计局。有关招聘政策咨询请与鄂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1—3830197。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与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1—3358426。

  本次考试监督电话:0711—3830230(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鄂州市统计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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