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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余姚市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15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19-11-07 11:08  |  华图在线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考试

  现场资格确认后,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不足6: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笔试拟定于11月30日9时至10时30分进行,笔试后通过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面试拟定于12月1日8时30分进行。考试地点详见《考试通知》。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入围体检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以1∶1的比例确定首次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下同。考试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察合格而放弃的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主体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按规定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五、相关政策

  (一)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二)首次聘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照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的经济待遇。

  (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四)按我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五)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本地区)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附件:

  1.余姚市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2.全国47所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

  中 共 余 姚 市 委 组 织 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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