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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民政局招聘30名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2019-11-07 14:28  |  陆河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根据县政府八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关于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4部门拟定的《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精神,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陆河县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http://v.huatu.com)和华图在线微信公众号(htzxgwy)。

  一、用工性质

  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由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统一管理,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30名(详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招聘人员主要从事县民政局、各镇民政机构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的排查等基层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以及对他们进行家庭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及服务意识;

  (三)原则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连续2周年以上民政部门工作经验现仍从事民政部门工作的学历适当放宽至高中毕业;

  (四)原则要求本县户籍,或长期在本县内居住人员,男女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1月5日至2001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有民政工作经验者、3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民政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上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学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自行下载并填写《陆河县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提交的资料:

  ① 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②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证);

  ④ 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现场亲笔签名);

  ⑤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并提供相片电子档(JPG格式,像素为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相片需以考生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命名,自带U盘现场提交);

  ⑥ 有民政部门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缴交凭据;

  ⑦ 在机关、事业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⑧ 退伍军人须加带退伍证,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须加带相关证书,长期在本县内居住的需提供村级(社区)证明材料。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未予聘用,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3)报名时间: 2019年 11月13 日至11 月1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陆河县民政局一楼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9年 11 月 21日至 11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岗位录取人数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人数时,按照调配意愿,从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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