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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87人公告

2019-11-08 14:54  |  鞍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87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12月31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http://v.huatu.com)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 9号)等规定,现就部分急需紧缺工作岗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教育、医疗等专业领域重点院校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鞍山市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教育、医疗等专业领域重点院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医疗岗位、综合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教师岗位: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及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2020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医疗岗位:2020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医学类专业及中国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锦州医科大学、齐齐哈尔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综合类专业技术岗位:2020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8日(含)至2001年11月8日(含)期间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8日(含)至2001年11月8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全市共招聘87名,具体计划详见《2019年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星期四)-12月31日通过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各岗位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报名起止时间:11月8日—11月15日

  第二批报名启动时间:11月26日(预计,具体另行公告)

  第三批报名启动时间:12月02日(预计,具体另行公告)

  2、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高校网上统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一切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全部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在重点院校组织现场报名宣讲。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岗位信息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报名网址:http://218.24.15.157/Webregister/index.aspx,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可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确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研究确定,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及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根据应聘者成绩综合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具体笔试安排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1)《鞍山市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于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

  (6)2020年应届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彻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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